科比在一场非常不幸的灾难当中逝世,全世界的球迷都为此感到非常的难过。不少人都是看着科比打球长大的,可以说科比就代表着我们的青春,但是有很多人始终无法接受科比已经离我们而去的事实。就是像那位网友一样,宁愿相信科比还在世,只不过我们相隔万里,见不到而已,你比我年长,我喊你一声老大。
对于NBA联盟来说,2011年是很有意义的一年,那么在这一年里面,NBA因为劳资谈判问题陷入了停摆,并且很多NBA球员为了自己保持状态,也就不得不转向CBA来打球。那么其中山西队董事长王兴江当时就让科比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并且当时科比答应来CBA打球只有几点要求:那么到底是什么条件可以打动科比这位当时NBA第一人,屈尊来到CBA呢?
一:按月结算薪水,月薪200万美元,那么在折合完是1300万元人民币薪水非常的高。二:科比可以自行安排日常活动,包括自己的训练与出席商业活动,那么球队不得干预,也就是说就连队内训练,科比也可以选择不来这一点就非常的嚣张。
三:科比极其随行人员的日常活动,那么球队就必须安排独栋别墅,给予一个安逸安静的休息环境,包括10名以上的保镖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四:在去客场比赛的时候必须为他安排高档专机,我们估算一下,打一次客场飞一趟来回大约需要20万元人民币来回花费真的不少。五:这也是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只要NBA停摆结束,那么科比可以随时离开球队,回到自己的地方,并且自己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那么这几个条款中,那么无论是哪一条即便是CBA最为顶尖的球员。当时也是无所无法享受的豪华待遇,那么每一项条款中对球队来说都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么当时的山西队也说到,谁让对方是科比,付出多一点他也值得!
虽说这五点要求有点过分,甚至于用天价来形容也不为过分。但是,2011年的他正处于巅峰状态,实力真的是所向披靡,所以这个要求还是被山西球队答应了下来,而科比也被山西球队的诚意打动。而当这一切都就绪,签合同之前,篮协当时就已还有合同在身的球员是否能加盟CBA,这项议题交由各个俱乐部投票。
科比本身有NBA合同在身,当年的CBA规定:外援必须打满一整个赛季才能回归NBA。这个规定就很致命,所以让所有俱乐部投票表决,综合考虑大家的意见看看能否让科比来加盟,结果却是出人意料,大家都不同意。因为科比来了会破坏联盟的平衡,他的实力实在太强了,基本是统治级的存在,远远超出普通的外援,山西队拥有他,等同于锁定了总冠军。别的球队肯定不会同意的,因此最终科比没能加盟CBA。真的是非常的可惜,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欢迎下方评论区留言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