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在前不久颁布了新版的工资帽规则,对联赛中本土球员及外援的收入分别加以了更加严格的限制。不过,足协在此次的工资帽规则中,加上了一个稍具弹性的条款,允许球员在得到足协的同意之下与第三方签订肖像权合同,以此增加收入。
此次的工资帽规则,将外援的年薪限定在了税前300万欧元以内,本土球员则是税前500万人民币。而这就延伸出了一个争议,我们的归化球员如果只给500万的话。人家肯定是不乐意的,因此足协另外规定俱乐部若将归化球员以外援的身份在联赛中注册的话,则就能够以外援的标准给他们开工资。
可问题是,即使是按照外援的标准,对于某些归化球员来说也还是不够。就拿当前最主要的归化目标特谢拉来说,他的年薪高达1200万欧元,远远超出了300万欧元,对此足协又另加了上文所述的肖像权条款。
这些年来,足协的政策常被批评一刀切,没有弹性。这次的肖像权条款,足协应该是好意为之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很快问题就来了。
足协在制定规则时,可能没有想到,一些球员原本就是有肖像权合同在身的。比如老将郑智近日就代言了中体卡业的产品,这放在过去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放现在马上就凭空出现了两大麻烦:有人据此怀疑这是恒大队在通过规则来变相给郑智补贴收入;另一方面,这个代言合同按现在的规则必须先得到足协的批准才能执行。
球员给商家做代言,是一种商业行为,足协管到这个领域来,怎么看都有些管得太宽了。而且,若是补贴收入的说法成立的话。对于球员权益来说也是很大的损害,前不久贵州恒丰队因为拖欠前外教曼萨诺薪水而遭到了国际足联的判罚,也就是说国际足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球员、教练从俱乐部拿走应得的收入,但若是球员的收入是通过第三方肖像权而得的话,那国际足联对于商业行为肯定是鞭长莫及了。
长期以来,外界对于中超联赛球员收入过高的问题一直颇有不满,足协的工资帽应该也是为了响应这些呼声。但这项规则的问题无疑是不小的,一来足协无法保证对于第三方合同的监管,二来限制外援薪水也会导致联赛整体竞争力的下滑。
那么,大家对于国内球员收入与能力不符的问题,有没有什么更好的解决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