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初的时候,NBA可以说人才济济,全世界最顶级的人才都挤进了NBA,那个时候奥尼尔还是一个毛头小子,艾弗森更加厉害,但好像90年代就只有2个人成为超级巨星,在他们中间相隔的3个球星,却平淡无奇。
1993年的状元是克里斯韦伯,魔术队里面的核心球员,但是在魔术队的表现对不起核心球员的称号,跟奥尼尔相比,有点格格不入,两人在一起的威力所有人都懂,所以加入魔术队不久,就被抛出去卖了。
1994年状元是格伦罗宾逊,NBA最嚣张的球员,刚入职就索要1亿美元13年超待机合同,但是没有想到最后雄鹿妥协,虽然早期的风格很像现在的詹姆斯,但是他的实力只是像而已,大蜀黍印象最深的是,他曾经被乔丹打败过。还成了乔丹投篮的背景板。
1995年的乔史密斯,能力压加内特。至少证明他的实力不错,但是乔史密斯更多的新闻还是球场外,比如阴阳合同,还有就是球场外大家都懂得故事,在加盟森林狼队后,发现乔史密斯的实力名不副实,所以没有跟他续约,然后在16年篮球生涯里面呆过12个球队,也是NBA历史效力球队最多的状元郎。算是一个流量性质的球员。
说实话,乔史密斯在大学时候。就是北美有名气大前锋,曾经在乔丹的头上盖帽过,还在皮蓬的眼皮底下拿过分数,但是性格决定命运,因为跟狼王不合导致他流离失所,而且不仅是狼王,基本他每到一个球队,都会跟当地球队接下仇恨,很多人都说,乔史密斯是拉仇恨专家,这句话一点也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