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得不感叹,有时候有人就是好使,就像一头猪只要运气好,在风口上就能飞起来一样。
足协终于在联赛第二轮过了三分之二之后,宣布了联赛第一轮的犯规处罚。看了这个处罚,球迷们和媒体人有些不理解,因为足协犯了一个1+1<1的错误。
这个错误放在托儿所小朋友身上,你会觉得不奇怪。但是放在成年人身上,那简直就是错误,而要是结合这是在海港身上犯下的,你也会毫不犹豫说“不奇怪”!
马德兴记者在被足协聘为顾问后,首先为徐新发声:这是一个未来5年国足的中场球员。还很年轻,我们要允许这样的人犯错误,毕竟不能一棍子打死,要让他成长。
于是足协听从了马德兴的建议,在公布的处罚中,球场上踹人。赛后踹碎裁判玻璃门的徐新,被足协禁赛2场。而在球场上踹人的郑铮,被足协禁赛4场,理由是行为恶劣,影响很坏,报复动作。
红牌禁赛4场的追加处罚,不是没有。但是很奇怪的是,踹了人又踹了门的,禁赛2场,这个处罚结果依靠的是什么?
咱们还原一下踹门+踹人的事情经过
中超第一轮,海港迎战武汉。上半场43分钟,海港新援徐新,在防武汉球员胡靖航的时候,飞起来用脚飞铲。其实那时候已经确定碰不到球了,于是胡靖航球员的胳膊处结结实实挨了这一脚。
这一脚多重?袖子撕破了!
然后视频助理裁判提醒主裁,这是一个红牌动作。于是主裁向徐新出示了红牌。徐新一脸的不服气,和裁判理论,最后被俱乐部孙祥总经理拉回了替补席,徐新郁闷回到更衣室。
注意,这个红牌是视频助理裁判提醒的情况下才给的。所以如果视频助理裁判不提醒,徐新不会是红牌。
而球场通往更衣室的通道中,就有视频裁判的工作间。于是徐新在路过裁判间的时候,就将这间工作室的钢化玻璃踹碎了。
陈戌源你不觉得害臊?
咱们就参考郑铮的红牌理由:行为恶劣,影响很坏,报复动作。
1.行为恶劣
飞起来踹人,是不是行为恶劣?是不是影响很坏?
球场上是踢球的,不是踹人的。在明知道够不到球的情况下,飞起来不收脚,直接踹了人家胳膊上,球衣都破了,这不是行为恶劣?
这个行为不是影响很坏?
2.影响很坏
大连赛区,在足协无处寻找举办地的时候,承接了女超、中超和中甲3项赛事,这种对足协的支持,真的是无条件的。
可是足协给了大连人这支中超球队什么待遇?将大连人移除大连赛区,而自己的球队海港,早早飞到大连赛区备战。就这样,该队主教练还大呼不公平!你都鸠占鹊巢了还不公平?
而且你在球场上受了委屈,你下来拿着人家的玻璃门出气?这与玻璃门有什么关系?玻璃不委屈吗?玻璃凭什么成你的出气筒?
一个球员,一个国家队球员,一个足协掌门球队的球员,就这样把人家玻璃门踹碎了,影响不坏吗?
3.不是报复性动作吗?
前面已经说了,这个踢门的动作,是在红牌后做的。是因为视频裁判提醒而给的。
所以,徐新踢碎视频裁判工作室的门玻璃。不是报复性动作?
我想这不单单是报复性动作,还是徐新蓄谋的报复性动作。
而因为对判罚不满,报复裁判,把门踢碎了,这还是挑衅、蔑视裁判吧?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影响的?更恶劣的,更报复的?
这样的行为,只禁赛2场。你陈戌源难道不知道?当然陈戌源也可以像在央视采访那样,很无辜地说:这是专家组的意见,我不赞成但我也没办法。
一个人得多么无耻,多么不害臊,才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来?难怪球迷说,陈戌源你干脆直接把中超冠军奖杯给你的球队吧,因为:
这是专家组的意见,我不赞成,但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