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1月15日的听证会现场,孙杨对立一方出庭的当事人主要是WADA和IDTM两家公司的两位负责人,他们既担任原告又以证人的身份出庭,这本身就有利益冲突。而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事件的三位中国籍的当事人主检官杨冰柔。血液检测官林黄芬以及尿样检测官武兵,用专业术语代替也就是DCO、BCA、DCA,这三个人是所谓暴力抗拒检查事件当晚的绝对当事人,但是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一人出庭作证。
按照道理来讲,作为本案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理应出庭,但这三人都没有出席,最终只提供了证词,实际上类似的案件也不是不能这么处理,只不过呢,他们的证词当中有大量针对孙杨不利的地方,结果CAS法庭轻易相信他们证词当中对孙杨绝对不利的部分,对孙杨有利的DCA做出的一些证词却直接被否决,这是最让人关注的疑点。
要知道,DCO和BCA的证词对孙杨非常不利,而且这两人是秘密作证,属于完全不公开,不透明,缺乏诚信,结果这种一面之词却被CAS法庭轻易的采纳,而DCA武兵作出的有利证词却被仲裁法庭给轻易驳斥。从CAS最终出具的报告当中,我们并不能够直观的了解到,为什么CAS法庭会轻易相信前两人,所以这也是孙杨已按程序当中的不透明和不合理性,最直观的体现。
因此,不管孙杨一方在听证会上表现的多么糟糕,这是孙杨本人的过错不假,但并不意味人这就是事实。案件本身的关注点,应该在于到底谁说的是真话,如果指一方的关键人物,连出庭都不能做到,不能当场对质,那又如何做到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