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很火的跑步女事件。一直霸占着热搜,从开始对防疫人员的恶言相向,再到被网友口诛笔伐,再被其公司开除,最后还被当地公安机关限期出境。以上的每一个步骤,都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不遵守法律、道德的人,最终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在本文中,我们探讨一下,什么是限期出境,会有什么后果?先简单讲下此次事情。
事情概述在3月14日,一女子从澳大利亚到北京后。并没有依据管理规定居家隔离,直接就不戴口罩到小区里面跑步,小区的工作人员好心劝阻却被她辱骂。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大家都一致声讨这个嚣张跋扈的跑步女。
事情发生没多久,该女子所在公司发出声明,对该员工做出辞职处理,在3月18日,北京公安发布通知,要求该女子限期出境。
限期出境与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我们可以看到,驱逐出境属于刑罚的一种,也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限期出境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简单来说,限期出境是比较轻。
跑步女能否再来中国?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1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之日起10年内不准入境。注意一下,跑步女只是限期出境,换言之,她后还能来中国。
不过,也有特殊情形。此次跑步女是“限期出境”,如果在相应的期限内没有自觉离开我国,那么,公安机关就会决定遣送出境。
根据规定,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内不准入境。跑步女如果近期还想来中国,笔者建议,还是尽快离开的比较好。
如何救济?如果被限期出境,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一般可以先提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例如由县级公安作出的行政处罚,则县级人民政府、市级公安机关,就是复议机关。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以下情形可以停止: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
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
3、申请人申请停止,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决定停止。
笔者认为,如果被限期出境,那么就可以申请停止执行,如果不停止,提起行政复议就没有意义了。
写在最后这位嚣张的女士应该已经返回澳大利亚,其实她应该感到庆幸。因为,最终只是限期出境,而不是驱逐出境,她在短期内仍然可以来中国。如果这次事件再严重一点的话,构成犯罪,那就更加严重的。中国欢迎你来,但也请遵守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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