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四大帽子”限制令
今日正式出炉!
今天,
中国足协关于
未来三年的职业联赛准入
以及各项限制性措施正式出台。
有关于内外援买卖、
球员工资奖金的上限额度等等
都有所规范。
20日,
中国足协在上海召开了
2018年底职业联赛总结会。
图源新浪体育
会上,
被足协定义为
“财务约定指标”的各种限制令
被确定落实,
也就是外界所说的“四顶帽子”。
范围涵盖了中超、中甲和中乙的全部俱乐部。
足协颁布工资准则:中超国内球员最高一千万,国脚上浮20%
具体约定指标如下,以最受关注的中超为例:
01
中超的总支出最高限额为12亿元(2019年)、2020年年降至11亿、2021年降到9亿;
而中超俱乐部薪酬比例为65%(2019年)、2020年降到60%、2021年为55%。
02
中超注资限额为6.5亿、2020年降到5.6亿、2021年为3亿元。
03
中超俱乐部2019年亏损限额为3.2亿、2020年是2.9亿、2021年为2.7亿。
04
国内球员最高税前工资(不含奖金)为1000万元,参加亚洲杯、2022年世预赛的球员可以上浮20%。
按照文件的说法,这是为了切实有效减少俱乐部总投入,降低俱乐部成本,提高俱乐部经营能力和水平,做大职业联赛市场规模。
实际上,这次限制令的许多条款,都是各家俱乐部与足协商谈讨论之后,所采取的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方案,也是受到各家俱乐部投资人的拥护与支持的。足协下令省钱,何乐而不为。
本报资料图。信息时报记者 陆明杰 摄
就以中超为例,实际上大部分投资人在房地产行业,今年冬天楼市的这个冰冻期,各家大老板们也没有多少余粮了,巴不得有个理由砍去虚高的薪资投入,所以这个方案很顺利地就得到了通过。
记者解读
以明年为例,中超一家俱乐部不能花费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其中关于球员的薪酬支出不能超过7.8亿元;在这花掉的12亿当中,属于投资人自掏腰包的,不能超过6.5亿;另外,中超俱乐部还有3.2亿元的亏损限额,也就是说,如果超限了,是不能按照最高标准花钱的。
如此一来,就需要中超俱乐部有良好的运营水平,各种广告、球员买卖等等,营收回来的钱加起来要有5.5亿,才能花那个最高限额的12亿,否则,你投资人再有钱,也不允许你这么乱烧钱了。另外,在这5.5亿当中,还要包含2.3亿的纯利润,才能符合财务制度要求。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怎么办?足协也贴心的准备了相关惩罚措施:所有超出支出限额、注资限额、亏损限额、薪酬比例限额、个人薪酬限额、奖金限额的俱乐部,都会遭遇两个注册窗口期的引援(内援和外援)的限制。减少甚至直到取消引援资格。
律师解读:足协新政并不直接对球员发生效力
针对足协出台的“四帽”限制令,今日。记者采访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对于新政,邓律师解读认为,足协新政并不直接对球员发生效力,而需要通过俱乐部与球员签署或变更工作合同来实现,足协及俱乐部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如果在新政后另行签署新的工作合同,则俱乐部与球员可以就工资报酬进行协商,并根据足协新政的要求,签署新的工作合同。
在新政实施前,如果俱乐部与球员之间已签署工作合同并已生效。若要根据足协新政对约定的球员工资、奖金等报酬事项进行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俱乐部应当与球员协商一致,否则,将损害球员的合法权益。工作合同是否在足协备案,不一定影响合同效力。
对于新政针对国内球员“个人薪酬最高限额”这一点,邓律师认为,虽然普通的国内球员与表现比较突出的外援之间在赛场上有不同的表现,但在工资报酬的选择权等方面,国内球员应当与外援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个人限薪政策只针对国内球员,则涉及不公平对待国内球员的嫌疑。
“如果足协希望通过调整薪酬激励球员,也许可以参照外援人数。确定不受‘个人薪酬最高限额’的球员,由俱乐部自行在国内球员或外援之间选择,这样无论在法律的公平性上、还是在对国内球员的激励上,也许会有更好的效果”,邓刚说。
本报资料图。信息时报记者 陆明杰 摄
新闻一出,网友们的吐槽刷屏……
还有不少网友歪楼说起了国足……
中超“四大帽子”限制令颁布,
对中国足球真的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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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记者 白云 邹甜
编辑:Raven
附足协文件原文:
以上就是意甲引援限制的内容,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