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状元秀的德里克罗斯,方一进入NBA联盟,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没办法,实在是他的打球方式太引人关注,他的身体素质太爆炸了,出生于芝加哥的德里克罗斯,在很小的年纪就展现出了惊人的篮球天赋。
高中时期的罗斯在校队是当之无愧的明星球员,司职控球后卫的他有着一手相当不错的传球,而且他的防守也十分出色,这让他征服了队友们,队友们都喜欢和他一起打球。在如此好的球队氛围和罗斯出色的发挥下,这时期的罗斯带领校队长期位于州最佳球队的行列,之后罗斯带着入选全美最佳阵容的光环,迈入了大学校园。
比较让人们觉得意外的是,后来罗斯选择大学的时候选择了孟菲斯大学。刚刚来到大学的罗斯延续了自己的强势表现,虽然他的得分能力很强。但是他不仅仅只是一名得分手,他能让队友变得更好,刚上大一的德里克罗斯,就令人惊讶的带领球队打入了NCAA的决赛,虽然最终没有得到冠军,但是罗斯的表现向人们证明了,他完全可以轻松应对大学的篮球节奏。
无比的自信让罗斯对自己的实力相当有信心,他已经非常期待进入NBA的赛场。最终,罗斯参选的当年,作为状元热门的他,被他的家乡芝加哥公牛队毫不犹豫的在第一顺位选中,不出意外地成为了状元,如愿进入了NBA的舞台。
来到NBA的首个赛季,他几乎打满了全部的比赛,并且是以主力球员的身份获得了大量的上场时间,当然,罗斯也以他的出色表现回报了球队对他的信任,自然也把当赛季最佳新秀的荣誉收入囊中。之后的几个赛季,罗斯都保持着良好的表现。同时也收获了很多荣誉,特别是他在比赛中对于自己身体的应用达到了一个相当可怕的程度,他突破中的拉杆、变向将他的身体素质发挥到了一个极致的程度,赢得了大量球迷的喜爱,风城玫瑰的名号传播开来。
后来罗斯凭借着他出色的表现获得了所有人的青睐,他甚至拿到了象征个人最高荣誉的最有价值球员称号。那时候的罗斯是多么的的惹人注目,可是不巧的是,这个时候他遭到了伤病的袭击,而且是很严重的伤病,导致他一个赛季没有打比赛。
后来罗斯又遇到了好几次重大的伤病,都和他的膝盖有关,可能就是他以前打球太依赖他的膝盖了,导致膝盖的负荷太大了。因为一直有伤病,后来公牛将他交易了出去,后面基本上就是一个赛季就换一支队,颠沛流离也不为过,一度没有球队想要他打球,最后他现在来到了活塞队。
仔细看看罗斯的职业生涯,基本上可以说是高开低走,但是也不是像一些球员那样突然的就陨落了。其实在一支球队一支球队辗转的过程中,他也是经常会有出色表现的,而且现在他在活塞队的表现也是相当不错的,只不过不是他以前的那种打球的方式罢了。他现在也在逐渐改变自己的打球方式,一直在提高自己投篮的能力,相信他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方式。不知道大家觉得罗斯打球怎么样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