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中国足协在成都召开会议期间。提出了4个建设性意见:俱乐部限薪、努力恢复主客场、俱乐部完成股改后所有球员重签合同、削减俱乐部的青训梯队。
这4条其实都是着眼于为俱乐部减负、增收,解决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生存问题。
但是,第三条,即“俱乐部完成股改后所有球员都要重新签合同”,是个非常危险的想法。
重签合同即变相降薪,足协联手俱乐部要球员将到手的吐出来:所谓的重新签合同,不用猜就是原合同作废,签一份比原来薪水少的合同,也就是变相降薪。
前几年国内足球市场环境好,企业纷纷加大投入,球员的薪资水平水涨船高;这两年足球市场萎缩,投资人资金紧张,这些球员们的高薪就成为俱乐部沉重的负担。
足协之前已经推出了限薪令,加上企业不再盲目开高薪,新签约的球员薪水已经基本回到合理水平。
但过去签下的高薪合同依然在。很多俱乐部采取了什么办法?——拖,欠薪——几乎所有中超俱乐部都在拖欠球员薪水。不管他们之前是不是有意想等“重签合同”这政策出炉,反正现在他们目的接近达到了。
在足协和俱乐部的联手下,球员们最不想看到的事情即将发生:一边被欠着薪水,一边还要和俱乐部重新签订合同,同意降薪。
“集体重签合同”肯定会落实,但绝不会顺利:一视同仁,集体重签,其实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联赛重启”。确实,现阶段中超本身产生的价值根本承担不起球员们过高的薪资,苏宁不玩了,广州队的投资人也可能退出。如果任由他们采用俱乐部破产的方式“解决”,那球员要自己另寻下家,同样逃不过重新签订合同(降薪)的命运,而且被拖欠的薪水也很可能拿不到了。
加上这是来自足协由上而下的想法,胳膊拧不过大腿,那些还想在中国足球圈里混的,最后都只能接受“重签合同”。
但这过程绝不会顺利。年轻的、中生代的球员为了未来肯定要接受重签合同;但已经到了生涯尾声,几乎没有可能拿到下一份高薪合同的老球员呢?他们愿意放弃自己最后一份高薪吗?同样是为了未来,他们才不会轻易接受。
疫情期间降薪并非中超独有,但还需双方同意:其实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对球员降薪的欧洲俱乐部也比比皆是。但一切都要建立在球员和俱乐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巴塞罗那是近年来财政状况最差的欧洲俱乐部之一,为了省钱他们连梅西都免费送走,又让球员多次降薪。但像乌姆蒂蒂这种又不肯离队,又不肯降薪的球员,他们就几乎毫无办法。最后是想出延长合同年限,但总薪水不变的办法实现了降低他的平均年薪。
乌姆蒂蒂近1年内只为巴萨出场1次,身价早就跌没了。如果巴萨强制终止和他的合同,那违约金要很久才能要回来;换新球队薪水也要减一大截;现在延长合同年限,至少原来合同里的那笔总金额还是能拿全的,因此他同意了这个方案。
举欧洲俱乐部的例子,是想说明降薪还是应该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而不是“强制执行”。
强制“集体重签合同”是对契约精神的漠视,很可能与法律相冲突:我们试想一下,假如最后所有球员都强制执行了重签合同,到时中超球员拿着原来的合同去劳动局,会发生什么呢?劳动局会支持足协,还是身为打工人的球员呢?
你可以说他不值这个钱,但凭本事签的合同,白纸黑字,总不能你说不算就不算了。
足协可以提“集体重签合同”的建议,接不接受是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事;但如果是强制要求“所有球员必须重新签订合同”,那就有强迫之嫌。足协的做法就有点过界了。
足协或许会说“足球界的事由我管”、“特事特办”。但这口子一开啊,那篮球界呢?其他行业呢?大家都来个特事特办,各行各业都按自己订的规则玩,凌驾在劳动合同之上,那还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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