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7日,斯坦科维奇先生终于完成了他15年来的最大愿望——FIBA在三十一年前的今天正式解除了职业运动员参加国际比赛的禁令。再后来,就有了梦之队吊打全世界的故事。
时至今日,依旧有很多人认为梦之队是美国人在1988年败走汉城之后恼羞成怒报复社会的产物。更有甚者,会习惯性地把问题上升到所谓霸权主义上。可事实是,冷战时期他们在篮球场上不敌苏联不止那一次,美国民众更没有把这件事上升到国仇家恨的高度。而且在那次解除职业球员禁令的会议中,美国代表甚至投了反对票……
简单来说,美国人“重金求子“的这个行为只是大多数人臆想出来的。实际上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想要梦之队这个孩子,直到出生的前一刻,他们都还在动打胎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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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令被解除之前,美国篮协的全称是ABAUSA:美国业余篮球协会,从这一串复杂的英文字母中就能读出美国人不想让职业球员参加奥运会的原因。在他们的思维里,职业球员就应该本本分分地在职业赛场上赚钱,奥运会这种不盈利的比赛,让业余球员打才符合赛事调性。
当时代表美国投出反对票的那个人正是这一组织当时的主席戴夫-加维特。可即便他当时这么做了,加维特先生自己也知道这无法阻挡时代的洪流。是的,从这项法案中受益最大的美国队其实对这个禁令本身并不抗拒,反倒是那些篮球水平有限的国家迫切地要求解禁。
并不是那些国家着急挨虐,也不是他们的运动员希望近距离接触NBA球星。他们有这个需求的真实原因,是这个所谓禁令早就形同虚设:不少国家已经让冒牌业余球员上场比赛很久了。那些赛场上大杀四方的家伙,在他们口中只不过是一些身材高大的保安或司机而已。
在通过这个决定时,苏联依然在做最后的挣扎,他们希望接下来的几年先把上场比赛的职业运动员数量压缩到两个。这个要求随即被组委会否决,因为他们觉得这种行为无异于死刑犯要求为枪决缓刑三秒,毫无意义。
“得益于”NBA的高曝光率,美国队成了为数不多老老实实遵守游戏规则的一员。直到“平权”的前一刻,他们还想让业余球员能在奥运赛场上实现个人价值,由此可见所谓美国梦的确不是开玩笑的。
梦之队虽然叫梦之队,可实际上,他们不仅抢走了其他国家运动员登顶世界篮坛的梦,也把美国业余球员们的梦想敲了个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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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梦之队出生的,正是刚刚逝去的斯坦科维奇和大卫-斯特恩两位先生。
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和而不同,和的是他们嘴上都说着“让篮球这项运动得到更好的发展”,不同的是斯坦科维奇先生是真这么想的。
斯坦科维奇在1974年第一次来到美国,当时连英语都说不明白的他来到这个国家只是为了取经。作为南斯拉夫国家队的成员和意大利篮球联赛的教练,他渴望从美国得到更多的篮球信息。
在看到NBA球员打比赛之后,斯坦科维奇彻底懵了。这群飞天遁地的怪物给他带来的感官冲击力,不亚于亲眼看到宇宙中的高级文明。当然,如果彼时的斯坦科维奇先生了解乒乓球运动的话,他可能会用“没有中国队的世界乒坛”来形容FIBA的比赛。
在返回欧洲之后,他随即就向FIBA提出了解除职业球员参加国际赛事禁令的建议。等待着他的则是上司一次又一次的回绝:“哎呀,别来烦啦!你以后少去几次美国就没这个想法了!”
事实上,他在那之后更高强度地去美国。在一次又一次碰壁之后,他终于遇上了野心十足的大卫-斯特恩。那个时候的NBA总裁正为如何推广联盟绞尽脑汁,但精明如他,也从来没想过让自己手里这些怪物真正意义上地在世界人民面前展示自己的天赋。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斯坦科维奇不但拯救了篮球运动,更推广了NBA。1992年篮球天团席卷巴塞罗那是他担任国际篮联秘书长26年时间里最得意的作品,那是篮球运动在世界范围内的首秀。而大卫-斯特恩和他的商业联盟,则是把这红利吃了个盆满钵满。
篮球是一项唯结果论的运动,上层做的决定也是如此。斯坦科维奇先生的决定让从前的禁令看上去十分荒谬,更有意思的是,在美国男篮只要派出最强阵容就能无悬念夺冠的今天,不知当年那些极力要求废除禁令的国家是否会后悔做了这个决定。而如果FIBA再召开一个恢复禁令的会议,那现在的美国篮协应该还会投上一个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