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乔丹和詹姆斯之间的对比,梅威瑟表示。他非常喜欢看詹姆斯打球,但是乔丹和詹姆斯对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每一个晚上他都会站出来杀死你,而詹姆斯有的时候对此似乎是不那么关注,不太重视在比赛当中终结对手,而如果两个人1对1打球的话,詹姆斯更高大,更强壮更快速,所以1对1的话他选詹姆斯。
但如果说作为一个球队必须选一个人的话,那么他会选乔丹,因为乔丹是那个每晚都会倾尽全力杀死比赛终结对手的人,当时间快走完的时候,詹姆斯会选择传球,而乔丹会选择自己投篮。所以詹姆斯应该更多的去执行最后一攻,可能会在这一方面改变人们的想法。
有的时候,乔丹最后时候也会选择传球。比如1997年总决赛第6场的准绝杀当时乔丹把球传给了科尔,科尔完成绝杀,但是这种时候并不多见,梅威瑟认为詹姆斯有的时候需要学会像科比和乔丹那样执行最后一攻,至少要去攻击篮筐,因为以你的强壮和速度,这应该是天生的,就像自己作为拳击手也有这种杀手的本能一样,但是他也表示这只是自己的想法,如果詹姆斯一开始就和自己想的一样,他绝对会变得和现在不一样。
其实梅威瑟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很多人都知道詹姆斯是现在乃至NBA整个新三代历史上最为全面的人。实际上他和乔丹以及科比打的不是同一个位置,詹姆斯打小前锋,但实际上能从1号位打到5号位,而这是乔丹和科比打不了的,这种位置上的差距可能决定了詹姆斯在心态上有的时候不会说把重点都放在最后一攻上,而是统领全队。实际上如果詹姆斯想去做最后一投,他也完全能做得到。